
在聯系服務群眾中消極應付、冷硬橫推、效率低下,損害群眾利益問題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表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布的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統計表中,明確對此類問題進行統計和通報。202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著眼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在第一百二十六條對該類問題作出處分規定,督促黨員干部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執紀實踐中,應準確把握違紀表現和構成要件,綜合研判處理。
準確把握違紀表現形式。一是漠視群眾疾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無動于衷、消極應付,“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耽誤群眾生產生活。如某小區居民向社區居委會反映樓道內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容易引發火災等嚴重消防隱患問題。社區工作人員消極應付,沒有及時上報協調,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動解決或者制止違規行為,居民多次詢問進度只是敷衍回復,后引發火災,嚴重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二是為群眾辦事庸懶散漫、質效不高。有群眾反映,有的單位和部門雖然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依然難辦。有的便民服務單位和政務服務窗口辦事拖拉,不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要求,導致辦事群眾多次奔波;有的政府網站運行“僵尸化”,在線辦事功能形同虛設,政務服務熱線長期打不通,打通也不快速響應,群眾的合理訴求得不到解決,造成惡劣影響。如某地車管所牌證管理科負責人擅自決定每個工作日最多辦理證照業務20個,辦證慢、辦證難問題突出,群眾多次反映也拒不整改。三是疏于管理、推卸責任。有的干部互推太極,把能辦、應辦的事項推給他人,看似有所行動實則毫無推動;有的“新官不理舊賬”,在部分歷史遺留問題上當“甩手掌柜”,對到任之前已簽訂的合同、作出的承諾不認賬、不兌現,嚴重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等等。
準確把握違紀構成要件。監督執紀實踐中,要堅持人民立場來看待和分析,把握問題實質,從主觀動機、客觀表現和造成的后果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研判,精準認定處理。一看主觀認識,看行為人宗旨意識、群眾觀念樹立牢不牢固,群眾路線執行到不到位,是否把群眾冷暖放在心上。本行為的主觀方面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中履職盡責、服務好群眾,但卻消極應付、冷硬橫推、效率低下,損害群眾利益,希望或者放任該結果發生;過失,則是由于本身能力問題,難以良好履職,造成效率低下的負面后果。二看客觀行為,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情形。本違紀行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主要包括企業發展、土地征用、城鎮拆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以及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助救濟、行政審批等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和問題。“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主要是指群眾提出的個人訴求或利益訴求,應當與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相符合,不能是違反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無理要求。對于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政策依據的無理訴求,不應當給予支持。三看行為后果,認定本違紀行為要求造成不良影響,包括因不及時解決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給群眾帶來較大的損失,引發群眾不滿,引發群體性事件,社會輿論和媒體高度關注,損害黨的形象,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等等。
準確適用相關條款。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后的消極應付、冷硬橫推、效率低下,損害群眾利益行為一般可歸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范疇,屬于典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可依據《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進行處理。消極應付、冷硬橫推行為在侵害群眾利益的同時,也會對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破壞,可能同時違反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為了凸顯保障群眾切身利益、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的目的,群眾紀律條款可作為特別條款優先適用?,F實中,存在個別黨員干部借此類行為外殼以謀“損人肥己”之利的情況,如有的村集體(社區)干部對申請信息公開事項推三阻四,實質是為了掩蓋隱瞞截留集體收入等違反財經制度的問題,那么則屬于違反財經紀律,應適用《條例》第三十條紀法銜接條款處理。又如,有的工作人員在事項申報、流程辦理等方面互推太極,實質是為了厚此薄彼,違規幫助特定關系人搶占先機等徇私情、謀私利問題,那么其行為本質屬于違反廉潔紀律問題。對上述問題認定處理時,要區分手段與目的的關系,準確適用《條例》條款進行處置,對于相關消極應付、冷硬橫推的行為,可作為量紀情節予以考慮。